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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雄县打出阳光政务“组合拳”
责任编辑: 来源: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1-04-12
     今年以来,河北省雄县依托网络技术,以该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大力推行面对企业和社会的“阳光厅”、“阳光镇”、“阳光村”建设,全县行政办事效能提高36%。 
  该县借助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以及雄县政务信息网站,全力打造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权力运行监控于一体的县级政务“阳光厅”。确定行政审批事项124件,每项均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条件、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职责标准和投诉举报,逐项录入行政中心网络系统,全面简化办理流程。将财政、国税、国土等23个部门的内部管理权,纳入中心网络的监控范围,重点监控部门内部的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基建等权力。在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内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短信平台、办事指南等公开方式的基础上,在县政府广场显著位置设立16块政务信息公开栏,涵盖征地补偿、涉农惠农、生活服务等几百项内容。同时,利用效能评价系统,对各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实施评议,满意的亮绿灯,不满意的亮黄灯,中心对办事窗口下达问责通知书。 
  该县在9个乡镇开辟政务公开阵地。将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站相结合,开设“三农”服务、民政救助、信访投诉等窗口,“一条龙”设置,“一站式”办公,集中受理群众办事。尤其是对乡镇重点建设项目,只要进入服务体系,一律组织有关窗口收集材料,实行“一对一”帮扶、重点跟踪、服务到底,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同时,将政务公开与基层服务组织相结合。派驻县直部门工作队员进村工作,每月5日、15日、25日“逢五必进”,协助乡镇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负责村级事项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直至“事项办结、群众满意”。将廉政文化建设、村纪检工作与“阳光政务”结合起来,每个乡镇都建有“阳光政务一条街”、“政务大院”,直接向企业和群众发布信息,提供服务。 
  全县223个村建立了农村政务“民心工程”,将群众最关注的村干部权力行使、农村财务、粮食直补等事项,全部纳入农村政务公开和村纪检小组的监督范围,定期公开,定期更新,随时接受监督,设立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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