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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不忘初心 不辱使命 “七不准”规范教师廉洁从教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5
    9月1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的大通湖区教师们发现自己的办公桌上都放着一张学校下发的《教师工作七不准》,即不得规定学生到指定商家购买教辅资料;不得进行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不得违规向学生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到外单位兼职;不得借婚丧喜庆之机,邀请学生及其家长参与相应活动敛财;不得参加学生家长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不得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在开学之际,大通湖区教育系统再次重申廉洁从教纪律,释放师德师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8月28至29日,该区教育系统还为今年新聘用的32名教师举办了为期3天的上岗培训班,区纪委派驻区社会发展局纪检组给新聘教师上了一堂廉洁从教培训课,组织学习了《益阳市教育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大通湖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方案》、《教师工作七不准》等政策文件。会上,对新聘教师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教育理想,要始终保持对教育事业的赤子之心,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清白为师,廉洁从教。
    “通过这次培训,让我认识到从教也有很多不可触犯的禁区。但是我想,如果我们能始终保持刚出大学时那份对教育的初心,就一定能在教师这一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属于一片自己的天空”,一名刚刚走上教师岗位的同志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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