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纪委 勤廉大通湖 业务工作 警钟长鸣 网上互动 政策法规 资料汇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业务工作»绩效管理»
山东泰山《不胜任领导干部调整办法》加大治懒治庸力度
责任编辑:HW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1-05-03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制定《不胜任、不称职党政领导干部调整暂行办法》,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积极营造干事创业、争先进位、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明确认定标准。在充分调研和科学归纳的基础上,从定性表现和定量标准两个方面,明确了22项不胜任、不称职领导干部认定标准。定性表现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存在的12种不胜任、不称职表现,把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境界不高,缺乏思路措施,庸碌无为;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作风漂浮,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等“懒”、“庸”表现列入其中。定量标准包括考察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考察测评不称职得票率均超过20%;考察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属于“一票否决”的工作被否决后,作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束手无策,没有能力解决问题,导致该项工作在次年度被再次否决;拒不服从组织对其工作安排的决定,15天内不到岗或到岗后不履行职责等10项便于量化衡量的“硬”标准。

  明确认定程序。对通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考察、换届考察、专项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等,发现存在不胜任、不称职情形的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核实。考察核实采取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群众评价相结合,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分别了解上级分管领导、本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联系密切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以及直接服务对象、居住地党组织、熟悉了解情况的群众等对干部的评价,对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核实。整个过程坚持把群众作为重要的评价主体,干部的表现让群众来评价,干部的去留让群众来发表意见。在综合分析考察核实情况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集体研究提出认定和调整建议,提交区委常委会进行研究。

  明确调整方式。对不胜任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根据不同情况,主要明确了五种调整方式。一是免职。对政治修养、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因工作失职、渎职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给予免职。二是降职。对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差、群众公认程度低,不符合现任职务要求的,降职使用。三是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对责令辞职而拒不服从的,予以免职。四是交流转任。对有专业技术特长、但不适合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交流到专业技术部门任职或转任非领导职务;对个人特长与现任岗位不相适应的,交流或转任到适合的领导岗位。五是离岗培训。对担任现职经验、能力不够,但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安排离岗培训。

  明确帮扶措施。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教育相结合,对被调整干部明确了三项措施进行帮扶,使他们改有目标,进有动力。一是谈心谈话。作出调整决定后,由区委领导或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同被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肯定成绩长处,指出问题不足,理顺思想情绪,明确整改方向。区委组织部与被调整干部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给予关心和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化解消极因素,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改正不足,提升能力、积极进取。二是结对帮扶。由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被调整干部结成对子,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履职能力,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跟踪管理。组织专项考察或结合年度考察,对被调整干部整改情况进行了解,加强跟踪管理。对整改不力、进步迟缓的,进行批评教育;对进步明显、成绩突出的,及时表扬鼓励。对在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相关附件:
关闭页面
主办:中共益阳市大通湖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通湖监察局    承办: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党政办公大楼  电话: 0737-5661615 传真:0737-5661615
ICP备案:湘ICP证03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