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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责任编辑:纪委办 来源: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6-05-11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和省、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采用媒体
    各镇(办事处)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纪检组。
    区级媒体:大通湖区党风廉政网
    市级媒体:省委宣传部规定的党报、益阳市纪检监察网、益阳日报(清风新风专刊)
    省级媒体:三湘风纪(省纪委网站)、清风、《湖南纪检监察动态》(省纪委内网)
    国家级媒体:中宣部规定的13家党报、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纪委内网和外网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时效统一原则。从信息发出、接收,到编报、采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充分体现信息编发的时效性。
    2.坚持量质并举原则。在确保信息报送数量同时,突出建议性、经验性、问题性信息的报送,提高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信息以文辅政的作用。
    3.坚持奖惩挂钩原则。采用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充分调动所有考核对象信息报送的积极性。
    三、信息类别及重点
    信息类别
    1、动态信息: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当地党委重点工作和决策部署的措施、做法和成效;日常工作推进中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
    2、调研信息:纪检监察改革、管理、监督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外地创新做法交流信息等。
信息重点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各单位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创造性开展的特色亮点工作的情况;倾向性、苗头性、热点、难点问题;其他具有信息价值的内容开展宣传报道。通过消息、通讯、评论、专题、署名文章以及摄影作品等形式全方面多角度反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考核基数
    镇全年综合调研文章任务为4篇,动态信息为30条(其中被市级以上刊物和媒体采用的综合调研文章任务为2篇,动态信息为15条),区直各部门单位全年综合调研信息任务为2篇,动态信息为12条(其中被市级以上刊物和媒体采用的综合调研文章任务为1篇,动态信息为6条),南湾湖办事处上报采用动态信息2条。完成了基本任务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计满分,未完成基本任务的按年底绩效考核分值酌情扣分,乡镇与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挂钩,区直部门单位与纪检干部津贴挂钩。
    五、考核方式
    1. 实行年度考核制。以上一年12月1日至下一年11月30日为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绩效考核”信息工作考核计分的依据。
    2. 实行定期通报制。区纪委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采用和计分情况。通报内容包括:采用情况统计、计分情况统计、信息采用条目明细及领导批示情况。年终对各责任单位信息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信息在全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后进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3. 归口管理。各单位纪检组织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各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分管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并配备专(兼)职信息员加入纪检监察系统信息交流群18287682,全面、准确、及时完成信息采用任务。涉密、紧急类等重要信息的报送应及时与区纪委办公室负责调研信息工作的同志联系,联系电话:5661615。
    六、考核奖励
    为了鼓励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提高质量,多出精品,区纪委每年对被评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优秀的单位、信息员和信息给予奖励,未完成考核基数任务的单位取消评选资格。具体标准为:
区纪委将根据信息工作情况,评选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个和优秀信息员2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信息工作考核总得分居于考核对象前列;二是信息采用率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真实;四是领导重视信息工作,考核保障有力,传输渠道畅通;五是对上级信息需求、信息约稿反应迅速、报送及时。优秀信息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上报信息数量多、质量高,一些重要信息在领导决策中发挥了参谋作用;二是工作作风好,报送信息及时,反映情况真实;三是积极参与信息研讨交流,信息调研成绩突出。
    对重要信息瞒报和报送信息严重失实的,全年考核计零,并通报批评;对重要信息漏报、迟报和对上级纪委督办信息迟报的或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报送信息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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