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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纪龙——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编辑:纪委办 来源: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1-07-05

 

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共益阳市第四届纪委第七次全会
    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1年2月24日)
程纪龙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第九届省纪委第八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彰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议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马勇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现在,我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并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0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迎难而上,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推进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转方式、调结构,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先后组织对国家和省下达我市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四批次共750个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粮食生产、环保整治、安全生产、节约用地等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解剖,并初步建立了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的监督机制。全力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对桃花江核电、二广高速等重点项目的建设环境等,坚持定期收集情况,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督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城区砂石市场整治,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中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坚决查处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高度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重点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度,制定了违反强农惠农资金发放责任追究办法,使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开展了廉租房建设和分配、低保金发放的专项检查,清退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房住户和低保对象。出台了严禁学校插手学生早餐行为的文件规定,开展了中小学食堂收支盈利情况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教育乱收费案件。在首批31个“城中村”、“城郊村”开展中介机构代管村级财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规范村级财务收支,提高“三资”管理效益的新机制,试点村实现了村级财务问题“零上访、零举报”。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群众信访接待调处中心,及时受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全面推行农村基层信访事项代理制度,由镇、村干部代办群众诉求的信访事项,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推动“纠风志愿者行动”,根据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及时纠正和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加大办案力度,严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的案件、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违纪违法案件。2010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170件(次),立案616件,结案6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市纪委监察局查处县处级干部1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在全市进一步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查办案件与源头预防相结合,每查处一件大案要案,都深入进行剖析,督促建章立制,并将一些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定期召开大要案件新闻发布会,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干部。坚持监督与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宽容干部开拓创新和改革中的失误,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四)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把作风建设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重点抓了“破解难题促转变,服务民生促和谐”主题月、“只为加快发展想办法,不为发展缓慢找理由”大讨论、“创五型机关,当人民满意公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年”和“治庸、治懒、治散、治玩”等六个活动载体。在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和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和收费方式,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的同时,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大调查、大走访活动。全市共查处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的案件1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8人。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通报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给予5个市直单位黄牌警告,对其主要负责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市上下引起了较大反响。
    (五)推进改革创新,深入源头治腐。重点抓了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在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全面推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党政正职“三不一末位”制度,并延伸到市直二级机构和区县(市)直单位及乡镇(街道)。《廉政准则》颁布实施后,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积极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层层开展了“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组织对35个政府部门的党政正职进行集中述廉评议,市委书记现场进行点评,社会各界代表无记名投票进行测评。开通益阳市“党风廉政舆情在线”,将市县两级1000多个部门单位、2万多名领导干部的相关信息集中“晒”在网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与政府部门共同推动政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促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阳光运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先争优。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谋大局、想百姓、办铁案、作表率”主题活动。坚持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落实制度为核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制订并实施了市纪委全委会制度和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纪委全委会和常委会研究重大工作一律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并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健全了机关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办案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等六个方面47项规章制度,细化了执纪监督各个环节的程序性规定。坚持从严带队伍,从严管理,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廉政准则》和各项纪律规定,以忠实履职、敢于担当、勤廉务实的实际行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成效非常明显,但与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虽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但查办的案件偶发性因素较多,及时揭露、发现、查处腐败案件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制度执行力还不够高,监督还不够到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亟待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文化氛围不够浓厚,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的良好风尚还在培育形成,社会支持参与反腐败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工作方式方法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思路、措施和办法不多。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我们继续坚持不懈地努力。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要不断适应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抓住热点、破解难点,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以促进科学发展为第一职责,坚持维护中心服务大局
    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市委、市政府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全面实施工业强市、绿色发展、开放带动和统筹城乡发展四大发展战略,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新型工业化、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生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切实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清理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放松政府管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代理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全面清理压缩涉企收费项目,将企业应该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按照规定标准的下限统一审核、统一收取。大力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全方位、全天候做好施工环境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寻衅滋事、阻挠施工等违法行为。加大督查、通报、问责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3、认真落实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按照湘办发〔2010〕30号文件要求,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融资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项目、社会民生建设项目,大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矿业权出让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正式实施前必须将有关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报告责任,并建立重大项目联系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跟踪监督,促进重大项目安全、高效、廉洁运行。
    (二)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坚持高度关注民生有效维护民利
    1、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高标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
    2、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强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情况,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地毯式”清查,坚决查处落实强民惠民政策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认真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面加强农村、企业、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社会中介组织代管“城中村”、“城郊村”集体财务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办法。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重视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不断拓宽群众利益诉求和参与监督的渠道。
    (三)以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为第一抓手,坚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进一步突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商业贿赂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力争查深查透几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的系统的违纪违法问题。
    2、进一步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一体化”建设,巩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制度,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管理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办案工作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3、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坚持以查促教,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功能;以查促纠,发挥查办案件的纠错纠偏功能;以查促建,发挥查办案件的完善制度功能;以查促管,发挥查办案件的强化监督功能,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堵塞一类漏洞。
    (四)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第一举措,坚持推动阳光公开防控廉政风险
    1、全面推动阳光公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凡是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都要积极主动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格局,强化督促检查;广大基层党组织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全覆盖”。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明。
    2、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挤压权力寻租空间。按照“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的原则,深入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开、监督到位、权责统一、追究严格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使各级各部门的每一项权力、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每一个行使权力人员的行为都受到约束和监控。
    3、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结合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梳理履职用权流程,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努力构建“查找风险、防范在先、有效监控、提前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4、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坚决执行“五个一律”的规定: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依纪依法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其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并记录在案;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干扰换届工作和选拔任用干部中跑风漏气的,一律严肃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五)以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第一任务,坚持深入推进八项专项治理工作
    1、深化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集中开展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大力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以治假树公信,以治浮求实效,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治奢促清廉。认真纠正和查处少数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考核评价、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机制,通过民主评议、明察暗访、公开曝光等形式,加大对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以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2、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集中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矿业权出让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重点查处违规招投标、审批项目、调整规划等行为以及土地矿产资源审批、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3、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大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重点查处一批截留、挪用、套取财政性资金和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的案件。
    4、深化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各种红包礼金,加大对借过年过节、婚丧喜庆、生病住院、学习考察等收受红包礼金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凡是用公款送礼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5、深化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严禁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在矿山、投资开发项目、餐饮、娱乐场所中投资入股或占干股。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6、深化“三公”消费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公务用车中铺张浪费、假公济私等问题。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同城公款互相宴请。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
    7、深化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政府部门将特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进行强制服务和乱收费等问题。
    8、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此类活动。
    (六)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为第一动力,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1、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融入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2、强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坚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严密体系。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廉政准则》和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甚至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突出抓好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加大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党政正职“三不一末位”制度。深入开展党政正职集中述廉评议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舆情在线”的监督作用,落实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整合各类监督资源,积极搭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立体监督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
    4、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湘纪发〔2010〕41号文件精神,加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点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推行资格后审、招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等制度,制定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行为认定及治理办法,完善专家管理和评标办法。推行建设项目“双告知”制度和建设项目派驻巡查制度。拓展信息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失信记录信息系统和失信惩戒制度。
    5、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力争在解决反腐倡廉瓶颈性问题方面有新突破,在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方面有新进展,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方面有新举措。重视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
    三、认真履职,真抓实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检查考核。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工作严重失职、任务落实不力、严重不负责任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到位。
    (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强化对行政机关遵守与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严肃行政纪律,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认真抓好“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对重点部门的专项效能监察和重点岗位的效能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管理。
    (三)全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按照“谋大局,想百姓,办铁案,作表率”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围绕“一个核心”:以落实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和常委会的作用,纪委全委会和常委会研究重大工作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定期组织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向同级纪委全委会公开述职,接受评议监督。做到“两个率先”:要求别的单位部门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率先做到;要求其他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做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表率意识和受监督意识,秉公执纪,清正廉洁,使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经得起组织的检验、群众的监督和社会的评判。坚持“三个不动摇”: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要纯洁党性,砥砺品德,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旗帜鲜明地按党章办事,不逢迎讨好,不见风使舵,不畏权势、不惧压力、不怕打击报复,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二是牢记职责使命不动摇。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紧紧抓住反腐倡廉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突破,下大力气解决,抓一件、成一件,让人民群众满意一件。三是保持激情勇气不动摇。要无私无畏,敢抓敢管,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搞通融,对违反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咬定一流目标,提升工作标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工作水平。
    同志们,反腐倡廉重任在肩,人民群众充满期待。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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