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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把握办案规律深化以案治本
责任编辑:hw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4-05-27

党的十七大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按照“加大力度、优化环境、缩短周期、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着眼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一以贯之地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安全运行的良好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有力保证。

    把握“四个规律”,提升办案水平

    总结和运用线索成案规律,拓展反腐败视野和案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注意从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重点部位、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等外部系统、案件信息“数据库”、网络舆情中捕捉有价值线索,并实行线索集中管理,着力提升成案率。

    总结和运用调查突破规律,破解开局、谈话、取证难题。普遍实行“一线工作法”,即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在办案一线靠前指挥,与案件承办单位一起研究调查思路、制定工作预案、拟定谈话方略、检查程序执行等,在掌握办案进展情况的同时,第一时间果断决策处置。

    总结和运用程序执行规律,确保程序与实体并重。省纪委、监察厅对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个环节,逐一明确了工作步骤与流程,实现了办案工作的全方位管理。2010年,配套制定了《委厅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程序》,形成详细的标准化工作程序。

    总结和运用风险防控规律,提升安全文明办案水平。自上而下层层建立“七位一体”的安全责任体系;在办案队伍中构建岗位风险防控体系;大力推行人性化办案。党的十七大以来,省纪委自办案件中,无一起案件申诉,无一起控告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纪违法、非文明办案的信访。

    突出“四个重点”,深化以案治本

    重点查处“一把手”腐败案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该省纪委、监察厅始终把严厉惩治党员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作为重点,坚持利剑高悬、重拳出击,特别是对“一把手”案件决不姑息和手软。从中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光碟,并选择一批反思深刻、有冲击力的忏悔材料予以印发。结合案件查处,制定了《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防控办法》等一批治本制度。

    重点查处民生领域腐败案件,构建执政为民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制定了《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腐败风险防控意见》、《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风险防控办法》等。

    重点查处国企领域腐败案件,强化企业自身源头治腐功能。针对国企“一把手”违纪违法突出、关键环节腐败案件居高不下、窝案串案明显增多的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5个配套制度,初步建成了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重点查处教育领域腐败案件,建立和完善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该省与教育部建立了部省办案工作合作机制,严肃查处发生在高校基建、物资采购、招生等环节的腐败案件。为遏制高校腐败案件滋生蔓延,制定了《关于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及6个配套制度。

    推进“四个创新”,彰显办案效果

    推进办案理念创新,力求把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思想贯穿始终。该省纪委、监察厅在办案中注意做到“三个区分”,即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实现惩治腐败、挽回损失与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有机统一。

    推进办案策略创新,力求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分寸。视情况先调整后查处,能够通过谈话或函询了解查清举报情况的就不派人调查。

    推进办案方式创新,力求办案成本、质量和效果的统一。普遍建立了案件主办人制度,试行审理提前介入机制,既缩短办案周期,又降低办案成本和风险。

    推进办案监督创新,力求构建科学管用、规范运行的监控机制。制定了《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法》、《办案回访办法》等一批制度,加强对执纪办案权的监督制约。借助技术手段,将市州办案点监控视频接入省纪委监控网络,切实保障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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