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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2013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责任编辑:纪委办 来源: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3-04-03

 

 

 

 

 

 

 

大纪办发〔20131

 

 

关于印发《大通湖区2013年纪检监察

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大通湖区2013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328

 

 

 

大通湖区2013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和省、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区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我区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为目的,以激励信息工作争先创优为导向,以完善信息工作考核体系为手段,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推动全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考核对象

各镇(办事处)纪(工)委(监察室),区直各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三、考核方式

1. 实行年度考核制。以上一年121日至下一年1130日为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信息工作考核计分的依据。

2. 实行定期通报制。区纪委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采用和计分情况。通报内容包括:采用情况统计、计分情况统计、信息采用条目明细及领导批示情况。年终对各责任单位信息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信息在全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后进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3. 归口管理。撰写的调研信息文稿统一报送至电子邮箱:dthqjw@sina.com。涉密、紧急类等重要信息的报送应及时与办公室负责调研信息工作的同志联系,联系电话:5661615

四、计分办法

以信息被采用情况为主要计分依据,按报刊网等级和信息质量实行差别记分和累积计分制度。

1. 市纪委办公室各刊网:被《清风新风》、《益阳纪检监察》、《益阳风纪》内刊、网页采用的,每条(篇)记5分,20篇封顶;被市纪委快报、《益阳监察信息网》采用的,每条(篇)2分,50篇封顶。

2. 省纪委办公厅各刊网:被《湖南纪检监察动态》等内刊(包括专报中央纪委办公厅的信息)采用的,每篇记30分,信息集锦栏目信息每篇计10分;其他栏目的信息原则上均作为综合调研类信息计算,每篇计30分。

3. 省委、省政府内刊网:经省纪委办公厅各刊编发的信息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后,被省委、省政府内刊采用的,每篇再加30分。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又被中央办公厅或中央纪委办公厅同时采用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加分。

4. 中央纪委办公厅各刊网:由省纪委办公厅各刊编发的信息上报中央纪委办公厅,被中央纪委办公厅各刊采用的信息,每篇再加30分。被中央纪委选报中央办公厅后采用的信息,每篇再加40分。

5. 领导批示加分:被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的,单独采用的每篇再加1000分,综合采用的每篇再加200分;被党中央、国务院其他领导批示的,单独采用的每篇再加500分,综合采用的每篇再加100被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批示的,单独采用的每篇再加400分,综合采用的每篇再加80分;被省委书记、省长以及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批示的,单独采用的每篇再加200分,综合采用的每篇再加60分;被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单独采用的每篇再加100分,综合采用的每篇再加40分;被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批示的,单独采用的每篇再加50分,综合采用的每篇再加20分;被市委书记、市长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单独采用的每篇再加30分,综合采用的每篇再加10分;被市纪委常委批示的,单独采用的每篇再加15分,综合采用的每篇再加5分。

6. 对重要信息瞒报和报送信息严重失实的,每条扣100分,并通报批评;对重要信息漏报、迟报和对省纪委办公厅或市纪委办公室或区纪委督报信息迟报的,每次扣40分。

7. 由区纪委和镇、办事处,区直单位联合写的综合调研类信息,被省纪委采用后,相关镇、办事处和区直单位分别计满分。

五、考核基数

各单位须有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信息报送工作,并配备专(兼)职信息员加入纪检监察系统信息交流群18287682,全面、准确、及时完成信息采用任务。镇、办事处全年综合调研文章任务为4条,动态信息为20条(其中被市级以上刊物和媒体采用的综合调研文章任务为2条,动态信息为10条),区直各单位全年综合调研信息任务为2条,动态信息为12条(其中被市级以上刊物和媒体采用的综合调研文章任务为1条,动态信息为6条),完成了基本任务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计满分。未完成基本任务数的单位,每少1篇综合调研信息在排名(统计总分)时扣3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时扣1分,每少1篇动态信息在排名(统计总分)时扣5分,在年度绩效考核时扣0.2分。

六、考核奖励

为了鼓励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提高质量,多出精品,区纪委每年将对被评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优秀的单位、信息员和信息给予奖励,未完成考核基数任务的单位将取消评选资格。具体标准为:

1.年末考核,区纪委将根据信息工作成绩,评选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两个和优秀信息员若干名,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

2. 被中央纪委办公厅各刊网以单条形式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中央纪委办公厅各刊网以综合形式采用的,每条奖励300元。

3. 被省纪委办公厅各刊网以综合调研信息形式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被省纪委办公厅各刊网以综合或信息集锦形式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

4. 被市纪委各刊网以综合调研信息形式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市纪委各刊网以综合或信息集锦形式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

 

 

 

 

 

 

 

 

 

 

 

 

 

 

 

中共大通湖区纪委办公室                        20133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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